黃之鋒曾尋求美國庇護遭拒,美記者爆料他如何淪棄卒
美國記者新書披露,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曾在2020年香港國安法通過當日上午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但遭到拒絕。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
兩名曾駐港的美國記者出版所謂《Among the Braves》(勇者之中)的新書披露了黃之鋒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前後尋求美國政治庇護的情況。這兩位記者分別是曾駐港的《華盛頓郵報》及《大西洋》雜誌的Shibani Mahtani及Timothy McLaughlin。

兩位作者透露,《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下午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府即日刊憲公布並於晚上11時生效。目前在獄中的黃之鋒在該法通過前的當日早上,在花園道美國駐港總領事館聖約翰大廈辦公室,與兩名美國外交官定期會面。

該書提到,黃之鋒於當日上午,在美領館附近的聖約翰大廈的美領館辦公室與美總領館官員定期會面,黃之鋒在會面尾聲提出,「我不想走……我想進入美國領事館」(I want to go to the US consulate)。

當時因包圍警總案被沒收護照的黃之鋒,希望進入總領事館,以進入領事館後轉赴美國的方式尋求庇護。
但因美國法律規定不能在美國本土外申請政治庇護,美國外交官當時沒有答應,黃只可留在聖約翰大廈。不過,聖約翰大廈的辦公室不享領事保護。

該書披露,黃之鋒的同伴、身處美國的前香港眾志常委敖卓軒,之後以黃之鋒名義向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發電郵,再度提出政治庇護,書中引述7月1日(國安法生效翌日)以黃之鋒署名發給蓬佩奧的電郵內容,黃之鋒說若繼續留港會有危險,成為被捕目標,「我請求美國保護,令我得以尋求庇護,包括尋求庇護所需前赴美國」。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
蓬佩奧在其後48小時內,召集幕僚開會討論有關個案,隨即排除黃之鋒進入美領館的選項,因為當時在中美角力下,美方已準備關閉中國駐休士頓領事館,美方擔心一旦黃之鋒匿藏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會導致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遭關閉。
書中又提到,美方曾考慮把黃之鋒帶離香港,但基於香港的地理環境,只能經水路走向台灣海峽或南逃菲律賓,由於擔心經過中國水域時被中方截獲,可能成為國際事件,因而作罷。基於種種考慮,蓬佩奧最終認為美方無法保護黃之鋒。

美國國務院拍板兩個選項都不可能,也沒有把決定通知黃之鋒。到該年8月,敖卓軒向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及參議員魯比奧求助;而流亡英國的羅冠聰,亦曾私下與蓬佩奧見面並講述黃之鋒的困境,但事件仍無轉機。一個月後,2020年9月,黃之鋒被捕。
多個渠道消息人士確認,有關說法屬實。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回覆查詢時稱,基於私隱考慮,無法評論涉個別人士的查詢。
(圖片来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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