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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23條立法推進的三項建議

世界上任何國家都會面對發展和安全的問題,這猶如一個鋼板的兩面,缺一不可。特區政府時下正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進行公眾諮詢,官員盡職盡心向公眾反復介紹23條立法是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對此筆者十分贊同,因為只有及早完成23條立法,排除國安風險,「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才能補上維護國家整體以及本港自身安全的短板,進而有利于特區政府和內外投資者、市民凝心聚力謀發展,增福祉,令香港再現輝煌。
至於推動23條立法過程以至立法之后,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尤其要重視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注意維護香港作為亞洲最國際化大都會的地位。國際化是香港有別于其他內地城市,以至相對於大多數亞洲都市的主要優勢。香港常住外籍人士的數量多達幾十萬,世界主要國家在香港均設有領事館或辦事機構,由「一國兩制」確立的香港市場與商業法律體系能無縫銜接國際主要經濟體,並擁有五間世界百強大學。作為國家對外交流的重要窗口,香港無論在教育、經貿、體育以及藝術方面都是走出去、引進來的「超級聯繫人」。是中國近代以來中西交融、華洋文明互鑒碰撞并共同成就的重要樞紐。因此,23條立法過程及之后全力做好對外宣傳,也與講好中國故事,促進「一帶一路」民心相通的工作高度契合。應當努力不懈,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去堅守。


第二項重點是,要向外來投資者反復強調23條立法不影響正常商業行為,各國駐港機構包括經貿辦的工作不會因此而被「綁手綁腳」。筆者留意到行政長官李家超已親自主持解説會,向外國駐港領事及外國商會等講解23條立法細節。這是十分必要的做法。


竊以為,外商關注國家秘密的定義,憂慮一些生意上的數據來往會否觸犯法例,都是十分正常的。因此,特首政府有責任清晰界定相關定義,以有助外商放心做生意。事實上,世界上各先進國家和地區都有國安法的規定。同時他們做生意也必然會經常與外國機構或者人士溝通往來,香港應當參照他們的做法,不斷重申相關法律是保護性質,正常商業行為絕對不會觸犯法例。合法的商貿人士均會受到保護。


此外,宜廣泛宣傳23條立法同樣不會影響特區政府在美國的3個經貿辦的工作,因特區駐外經貿辦專注經濟,沒有任何政治的目的,且一向尊重所在國法律法規,合法進行推廣商業、經濟及文化發展,不會利用23條來限制外商對港投資或人員往來。


第三項建議是,特區尤其要關注及保護香港的新聞自由。香港的一大優勢就在於是世界級的信息中心,信息在現代社會是最重要的公共資產和人身安全保障之一。信息自由流動也同樣是香港成為世界級金融、商貿、航運中心的重要基石。由於以23條為代表的國安法機制對香港以及海外駐港新聞機構都是新生事物,的確在從事報道過程中,會有一定的「踩界擔憂」。就連政務司長陳國基也公開表示理解新聞從業員在這方面的擔心。因而,筆者十分支持陳國基司長的相關表態,并期待一如他所承諾的那樣:政府在聽完業界意見後會思考如何立法,希望不會引起不必要的擔心。


對於制定23條港區國安法,實在是刻不容緩。在國家安全的前題下,發展經濟,便益民生,支持立法是香港特区政府和所有香港市民的責任。在立法執法以至更完善法律,必須要兼前而顧後,內外兼修,才能為國家宏圖添上色彩。因此,筆者支持立23條立法,而且提出有參考價值的建議。

 

 

 

(圖片来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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