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社工註冊局架構,維護社工專業性與公信力
社會工作註冊局為本港法定機構,於1998年1月成立,受香港法例第505章《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規管,監察社會工作者的素質,最終達至保障服務使用者及公眾的利益。既然是香港法定機構,遵守香港相關的法律,這也是最基本常識,何況是專業機構, 助人者的「北斗星」,難以想像為何不以身作則遵守法律,例如:未採具體行動禁止違國安法人士註冊成社工;對於涉嫌違法的社工申請續牌或重新註冊時,竟然不公開其姓名、所涉控罪或定罪等具體詳情,這種嚴重管治錯誤思維,是成員組成架構的問題還是管治團隊治理能力偏差的問題,需要政府要檢視有關註冊條例漏洞,及時完善社工註冊條例,才能讓社工安心提供服務、市民放心接受服務。
必須維護專業性和公信力
根據社會工作註冊局最新的統計,註冊社工逾2.7萬人。筆者估計,約有1.6萬註冊社工任職香港不同福利機構,以社會福利署或社會福利署資助下的非政府機構為主,是香港社會福利服務重要提供者。作為社會工作註冊局,維護社工專業與公信力,應當條例規範之一。然而,註冊局執法之鬆,竟如「無牙老虎」,對於被控或被裁定犯罪之社工,沒訂立規定懲治無視法規的不呈報者,例如發出警告信或召開紀律聆訊,難免會出現遲報、漏報的情況。作為社工,我們也希望有清晰指引,讓服務使用者,對我們的專業更認同,接受服務更安心和放心。其二,沒有充分諮詢業界和科學化數據支持下,在2023年底起停止實施「註冊社會工作者自願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致使其推動社工專業持續專業發展的工作停滯不前,社工每年續牌的費用,也就是白白「上繳」。
總括而言,社會工作註冊局的問題, 雖說是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但孫局長克盡問責,為敦促社工註冊局重回正軌,公開痛陳其「五宗罪」,也是擲地有聲,理據充分。希望社工註冊局要正視問題,而政府要言出必行,儘快為註冊局正本清源,修例與重組架構,撥亂反正,維護社工專業性。
作者:譚德開
(圖片来源於網絡)
本文由作者授權《獨家》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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