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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法院下令解散前進黨 披塔等11名領袖10年禁參政

泰國憲法法院下令解散國會最大黨前進黨(MFP, Move Forward Party),理由是前進党試圖修改泰國刑法關於冒犯君主罪的「第112條」,有企圖推翻君主立憲制之意,有違憲法。在週三的裁決中,曼谷法院還禁止該黨11名高级成員在未來10年內擔任何政治職務,包括年僅44歲前黨魁披塔·利姆賈羅納拉特(Pita Limjaroenrat)和現任黨魁猜他瓦·圖拉通(Chaitawat Tulathon)。前進黨另143名國會議員須在60天內決定是否成立新政黨,或加入現有的其他政黨。

前進党領導人隨後表示,將在星期五(8月9日)成立新政黨,延續政治鬥爭。副領導人西裡卡尼亞·坦薩庫爾 (Sirikanya Tansakul) 表示,新政黨將成為議會中最大的政黨,它將秉承相同的核心意識形態,不會忽視對選民的承諾。她說:「我們不會放棄我們的夢想以及我們肩負的使命和責任。」「只要人民與我們同在,支援我們改變這個國家,我們就會繼續前進。」

前進黨稱,憲法法院無權裁決此案,選舉委員會提交的請願書也未遵循正當程式,因為該党在向法院提交請願書之前沒有為自己進行辯護的機會。

自2016年繼位以來,泰國國王哇集拉隆功(Mahawachiralongkon Bodinthrathepphayawarangkun)已在位七年。根據刑法第112條規定,任何人若冒犯國王、王后或王儲將被處以3到15年的有期徒刑。近年來,泰國政府經常對抗議者使用《刑法》第112條入罪。


在2023年泰國大選中,前進党提出改革泰國《刑法》第112 條,而獲得了多數年輕選民的支持,獲得最多席位贏得了大選。此次大選是在青年領導的大規模抗議活動之後舉行的,該抗議活動史無前例地呼籲改革君主制,震動了保皇派和軍方當權派。在過去20年裡,軍方發動了兩次政變(最近一次是在2014年),法院推翻了三任總理、並解散了幾個反對黨。

今年一月份,法院稱前進党利用改革獲取選舉優勢,導致王室與民眾產生衝突,裁定前進黨大選中承諾修改刑法第112條的行為違憲,要求該黨停止一切相關行為。三月份,選舉委員會(Election Commission)要求法院解散前進黨,聲稱有證據表明前進黨試圖推翻君主立憲政體。

前進党的領導人表示,這項裁決為憲法的解讀開創了一個危險的先例。他們表示,前進黨沒有觸犯君主立憲制,也沒有叛國、叛亂或將君主制從國家分裂出去的意圖。

值得注意的是,前進黨的前身——未來前進黨(Future Forward Party)也曾被解散。未來前進黨在2020年因「違反競選資金規定」而被勒令解散,多位領導人也因此被禁止從政10年,這在當時引起了大規模街頭抗議活動。

2017 年憲法(泰國現行憲法)起草委員會前顧問傑德·多納瓦尼克(Jade Donavanik)在接受採訪時說:「許多(過去被)解散的政黨發現這並沒有那麼重要……假如前進黨被解散了,可能會有一個新的政黨等待前進黨執委會之外的成員加入。」

國際危機組織高級東南亞分析師馬修·惠勒(Matthew Wheeler,)指出,法庭的判決「並不令人意外」,但也不太可能引發大規模抗議,因為該黨已經宣佈重組。惠勒還表示:「然而,這一決定進一步表明,2017年憲法是在政變者的要求下起草的,並在一次有缺陷的公投中獲得批准。其目的不是為了促進民意的表達,而是為了抑制民意。」

「這表明在就政治合法性的適當來源達成共識方面,泰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當權者違背選民意願,頑固地堅持己見。憲法法院的裁決也危及泰國的民主進程,違背了泰國人民對強大民主未來的願望。」

美國國務院在一份措辭強硬的聲明中表示,作為泰國的重要盟友,對憲法法院的裁決深表關切,稱該裁決剝奪了數百萬選民的選舉權,美國敦促泰國保護民主以及結社和言論自由。

延伸閱讀

從希望之光到可能解散:泰國前進黨:

https://www.aljazeera.com/news/2024/8/7/thailands-move-forward-party-faces-potential-dissolution-as-ruling-looms?traffic_source=KeepReading

 

(圖片来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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