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嬰幼兒犯明天執行死刑 虐待性頭部創傷再揭爭議
57歲的羅伯特·羅伯森(Robert Roberson),將於週四接受注射死刑,他因在2002年殺害其2歲的女兒尼基·卡蒂斯(Nikki Curtis)而被判刑。
德克薩斯州兒科醫學會兒童虐待委員會成員、兒科醫生蘇珊·哈尼(Dr. Suzanne Haney)表示,虐待性頭部創傷是指嬰兒受到搖晃或其他暴力撞擊而對其腦部產生的傷害,通常由成人看護者造成,孩子多為嬰幼兒。該術語在2009年前的原稱為「搖晃嬰兒綜合症」,相較後者,虐待性頭部創傷是一個涵蓋更廣泛的診斷。根據國家虐待性頭部創傷中心的資料,美國每年約有1,300例報告的虐待性頭部創傷病例。
羅伯森一直否認控罪。他的律師和由德克薩斯州議員、醫學專家等人組成的跨黨團體,並不否認因虐待而產生的頭部及其他傷害的存在。但他們稱,對羅伯森的定罪是基於錯誤且過時的科學證據,新的證據表明卡蒂斯死於與嚴重肺炎相關的併發症。
羅伯森的律師格雷琴·斯溫(Gretchen Sween)說,新證據表明,尼基·卡蒂斯是因未經診斷的肺炎發展為敗血症而死,而且本不應開給她的藥物加重病情,使其呼吸更加困難。
但檢方堅持認為,新證據並不能推翻卡蒂斯死于其父親施加傷害的說法。在2022年對此新證據的聽證會上,一名法官駁回肺炎和其他疾病導致卡蒂斯死亡的理論。羅伯森面臨執行死刑再次引發有關虐待性頭部創傷的爭論。一方面,律師及一些醫學和科學界的人士認為,搖晃嬰兒的診斷存在缺陷,導致錯誤定罪。另一方面,檢方及來自美國和世界各地的醫學協會,則稱這一診斷是有效的,已被科學證實是導致兩歲以下兒童頭部致命傷害的主要原因。
批評者聲稱,醫生在發現三聯症狀(腦部出血、腦部腫脹和視網膜出血)時,就會直接得出兒童虐待的結論,未能考慮到使頭部受到撞擊的摔倒或肺炎等疾病可能會模擬此類的頭部傷害。
「用在羅伯森身上的虐待性頭部創傷假設根本不是科學,」法醫科學誠信中心(威斯康辛州一個旨在改善法醫學證據可靠性的非營利組織)的執行董事凱特·賈德森(Kate Judson)說,「這是一個關於某人是否被誤診以及正義是否沒有得到伸張的案件。」
儘管哈尼拒絕對羅伯森的案件發表評論,但她表示,醫學界大多數人對此診斷的有效性和科學性沒有異議。哈尼說,醫生在判斷兒童虐待時並不僅僅關注三聯症狀,而是考慮所有可能的情況,包括任何可能導致傷害的疾病。
「我擔心對虐待性頭部創傷作為診斷的反對聲會干擾正在進行的預防工作,因而可能導致更多兒童受到傷害,」哈尼說。
近年來,全美範圍內的法院推翻或撤銷許多與虐待性頭部創傷有關的定罪,包括加利福尼亞州、俄亥俄州、馬塞諸塞州和密歇根州。但上訴法院屢次駁回羅伯森暫緩執行死刑的請求,最新一次是在上週五。
在美國,至少有八人因虐待性頭部創傷被判處死刑,死刑資訊中心的執行董事羅賓·馬赫(Robin Maher)說。其中兩人已被平反,而羅伯森是唯一一個收到處決日期的人。「根據國家平反登記處,至少有30人在全國範圍內因這一被質疑的科學理論而被平反,」馬赫說。
目前,美國仍有27個州保留死刑。
延伸閱讀
紐約時報中文網:爭議不斷的「搖晃嬰兒綜合征」
https://cn.nytimes.com/usa/20150914/t14retro/
(圖片来源於網絡)
本文由作者授權《獨家》發布
如需轉載請聯系小編
There are no comments
Add yours